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做好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、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、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、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、国家艺术基金(一般项目)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申报条件、申报要求、申报注意事项,请详见附件中下发通知中的具体要求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教育学部、艺术传媒学院、博物馆研究申报,院长、馆长牵头研究部署。
2.本项目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在线申报,至6月15日截止申报,申报网址http://www.cnaf.cn/gjysjjw/xmsb/jszlist.shtml。
3.我校申报人须于2022年6月10日16:00前完成系统填报,并同时将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邮箱kyc@qdbhu.edu.cn。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联系人:王冬冬
内线:8146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2022年3月18日